秘鲁产地证-Form R

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秘鲁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进程正式启动,为双边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空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涉及机电、化工、医药、轮胎和轻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凭证书可获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

概述
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秘鲁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秘鲁FTA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是进出口国出具货物的证明,也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商品,均使用不同的税率,而关税方面的差别待遇是根据货物的原产地决定的,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
(2)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还起到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
(3)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
各国海关都承担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职责,原产地证则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
进入九十年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非关税壁垒形势日益严重,数量设限、反倾销等贸易磨擦不时出现,作好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对维护我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缓解我国与有关国家的贸易磨擦具有重要作用。
(4)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
世界各国根据其贸易政策,为保护本国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竞争需要,往往对某些货物实行限制,制定一些进口货物数量控制措施,中国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就成为实施这些制度的重要工具。

抬头形式:

单抬头:除非信用证上有特别要求,足以满足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清关要求。

双抬头:第一栏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但是,当且仅当同时具有以下AB两个特征时,:A.非广东省出运; B.并且贵公司抬头中含有非广东省地域特征。

证书填制、
第一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登记的公司。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报可在其名称、地址后加打“ON BEHALF OF (O/B)”,“CARE OF (C/O)”或“VIA”然后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称(或地址)。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称、地址的不得申报。
第二栏: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三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四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卸货港必须是秘鲁的港口。
第五栏: 该栏可注明客户定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出具的,应在此栏填写非缔约方经营者和货物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该栏填写的生产商名址应与第二栏的一致。
第六栏: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七栏:填写包装数量及种类。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IN BULK)”。
第八栏:对应第七九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在缔约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如货物适用区域价值成分要求的,应注明百分比。例如“PSR”60%,该百分比应高于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本6位HS编码所要求的百分比。附《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附件)。
第十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六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注明发票号、发票日期。
第十二栏:填写货物的价值。
第十三栏: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四栏: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注意事项
一、证书申办时间
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当天申请办理。
二、证书更改
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须提供原签发证书的正本,新旧证书应为同一批货物。新证的申报日期和审证日期可与原证书一致。旧证作废归档。
三、证书后发
后发证书申请要求同FORM A证书一致,补发标记“ISSUED RETROSPECTIVELY”在证书右上方标题栏内的“(see Overleaf Instruction)”下方空白处生成。
四、证书重发
如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在出口商或制造商确信此前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未被使用的情况下,可签发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并在重发证书上标记 “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___ dated ___”。签证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复印件及相关的提单、报关单正本复印件。
五、证书有效期
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直运规则
产品的运输必须符合《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直运规则》。
七、出口商声明
货物完税价格总值不超过六百美元或进口方币值等额的,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商书面声明即可。
八、其它签证要求
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

秘鲁产地证-Form R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外贸单证外包,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jcyfw.com/archives/4402

(0)
外贸单证外包的头像外贸单证外包
中瑞产地证-Form S
上一篇 2026年5月14日 下午3:42
中哥产地证-Form L
下一篇 2026年5月14日 下午3:43

相关推荐

  • 亚太产地证-Form M

    《亚太贸易协定》的全称是《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协定》,其第一协定也称《曼谷协定》,于1975年在泰国首都曼谷订立,并于1976年6月17日正式生效,我国自2001年5月23日起正式成为曼谷协定的成员国,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规定。亚太贸易协定现有6个成员国,分别为印度、韩国、孟…

    2026年5月14日
    5800
  • 香港转载产地证(CT证)

    香港转载产地证CO,英文名称CERITIFICATE OF ORIGIN-WITHOUT TRANSIT /WITH TRANSHIPMENT,也叫香港不过境转载来源证CT。用作证明不经过香港转口,直接运往外地货物的产地来源。 申请香港转载产地证CT的资料:提单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清单其他要求文件等

    2026年5月14日
    5300
  • 香港转口证CO

    香港转口证CO产地证,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 RE-EXPORT,转口证是一种证明在香港中转货物的原产地或者生产制造地区的证明文件,证明货物经香港转口到其目的国家或地区,其货物并非香港原产。适用于货物由中国或者其他国家运往至香港后,再从香港转口运到目的国家或者其他地区。 申请香港转口产地证CO的资料:提单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清单…

    2026年5月14日
    6300
  • 普惠产地证-Form G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

    2026年5月14日
    4900
  • 中韩优惠产地证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是中国对外商谈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 2015年11月30日,韩国国会经讨论,批准《中韩自贸协定》,12月2…

    2026年5月14日
    350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400-800-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在我司办理进出口权,首次报关费减免